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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津市宏达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50万吨/年废钢加工项目环保设施竣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需要向社会公众公开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我公司就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河津市宏达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50万吨/年废钢加工项目
项目概要:河津市宏达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50万吨/年废钢加工项目位于山西省河津市僧楼镇小张村(山西宏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厂内),2021 年 12 月山西和清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河津市宏达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50 万吨/年废钢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 年 1 月 7 日河津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于以“河经开审函(2022)1 号 ”文对本项目 环评报告表进行了批复。本项目于2022 年 1 月开工建设,2022 年 3 月竣工。
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2022年3月1日,本项目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全部建设安装完成,计划于2022年3月1日-2022年9月1日进行调试,现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及调试日期向社会公开公示。我单位(公司)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
山西宏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日